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苏州律师 > 律师文集 > 股权纠纷>正文
分享到:0

  夫妻本是同林鸟,“富贵”临头各自飞,对聚散无常的创业夫妇,分手更像一门必修课。

  前有土豆网创始人王微与妻子离婚的财产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后有赶集网总裁杨浩然步其后尘与之比肩。

  结婚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情人,离婚时却往往变成了相见分外眼红的仇人。

  1.“抛妻弃子”的总裁

  2012年5月,一则“赶集网总裁抛妻弃子”的消息喧嚣尘上,当事人杨浩然与其前妻在网上相互指责,再度引发业内轩然大波,中国企业家们的离婚战争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姚晨骑驴赶集”广告而火遍中国的赶集网,其公司总裁杨浩然和前妻王红艳虽婚姻关系已断,但财产问题悬而未决,持续三年之久的离婚系列案反而日趋白热化。虽然当事人杨浩然以“前妻造谣”回应,但业内已证实,此事并非无中生有的杜撰,暂不论究竟谁所言属实,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的背后,网友不得不慨叹:同甘共苦之妻又何妨,男人有钱就变坏是事实。而原本甘愿做陪读的全职太太,也为了金钱不惜利用网络散发烟雾。纵观杨浩然夫妇的离婚战,其中夹杂着太多的离奇纷争,可谓是一场旷日持久战。

  2.昔日爱侣劳燕分飞

  和众多夫妻一样,杨浩然和王红艳最初的生活也是幸福甜蜜的,两人相识于1993年。

  1995年8月8日,王红艳在安徽合肥和杨浩然登记结婚。之后,杨浩然赴美留学,王红艳前往陪读。

  在美完成学业后,杨浩然夫妻和当时同为IT工程师的杨浩涌一起生活在美国硅谷附近。当时,受美国最大的分类信息网站Craigslist的启发,杨家兄弟萌生创业的想法。随后,杨浩涌辞去了在硅谷的高薪职务,回到北京开始创业。赶集网应运而生。

  2005年3月20日,赶集网正式上线,一个月后获得ICP牌照,半年后做到了同类网站北京市场占有率第一。

  正当事业有了起色之时,杨浩然和王红艳的婚姻却出现了危机。

  2009年元月,两人在美国加州法院诉讼离婚。美国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另行处理。后经王红艳申请,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美国离婚判决在中国生效。

  然而,令王红艳意外的是,在双方提出离婚的5个月后,即2009年6月,杨浩然和杨浩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杨浩然将持有的鑫秀伟烨50%的股权转让给杨浩涌。鑫秀伟烨是“赶集网”的运营公司,股东为杨浩然和杨浩涌,二人分别持股50%。

  2010年8月,王红艳将杨浩然、杨浩涌和鑫秀伟烨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确认杨浩然“恶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案原定于2010年10月18日开庭。出乎王宏艳意料的是,杨浩然的律师当天一到庭就告诉法官,杨浩然6天前到西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因此请求海淀法院中止审理。

  杨浩然的理由是:两人不是亲自领的结婚证,不符合法定的婚姻登记要件。而所谓的证据,是安徽当地民政部门的一份书面证明。上面显示,“结婚档案因遗失无法查找”,“双方均未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为此,海淀法院当庭宣布中止股权纠纷案的审理,待西城法院案件审结后再恢复审理。

  杨浩然在诉状中将前妻王宏艳的住址写成“美国”。王宏艳告诉法官,自己一直都在国内,2010年4月起一直住在邯郸某区。鉴于此,2011年8月,西城法院裁定此案归邯郸市某区法院审理。

  后邯郸某区法院宣布对确认婚姻无效案不予受理。因为按照司法解释,是否亲自领结婚证不是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3.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双方争论最主要的焦点就是杨浩然和杨浩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无效。

  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从涉案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实要素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来看,兄弟之间的股权转让无效。并从转让时间、转让对象、转让价格和转让目的四方面做了论述。

  从转让时间来看,王红艳与杨浩然是2009年1月在美国起诉离婚的,离婚在前,股权转让在后。原告的代理律师表示,鑫秀伟烨在2008年11月24日第一轮融资,此后,其股权价值不仅体现在报表所显示的注册资金数额上,该公司有资本融资的运作,从而有做大做强的现实性。

  从转让对象来看,本次股权转让是发生在杨浩然与杨浩涌亲兄弟之间。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如此紧密的自然血亲关系,加之紧密的工作生活关系,哥哥陷入离婚纠纷弟弟全然不知的可能性非常小。

  从转让价格来看,原告代理律师坦言,涉案股权转让并没有实际支付任何一分钱。被告所提供的证据的可信度、效力、支付的方式、金额与常规的商业习惯、商业逻辑相悖。且与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目录自相矛盾。

  从转让目的来看,杨浩然在离婚后将股权转让给杨浩涌,之后杨浩涌又进行了一系列的股权转让。同时,鑫秀伟烨又将域名转让给山景科创。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从这些转让来看充分揭露了杨浩然与杨浩涌在串通转让股权后内心的不确定性与恐慌性。

  对此,被告的代理律师直言,“原告告错了。原告没有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关系。”其认为,本案的股权转让是一个负担行为;杨浩然和杨浩涌的股权转让是一个处分行为。到底这两个行为哪一个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利益?杨浩涌支付给杨浩然的股权转让费也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这个股权转让并没有损害原告的利益。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其实不是合同本身侵害了原告的利益,而是股权的转让侵害了原告的利益,所以我们认为原告告错了。”

  同时,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错误地认为鑫秀伟烨很值钱。错误理解了鑫秀伟烨和赶集网之间的关系。赶集网指的是一个体系,而鑫秀伟烨仅是一个末端的运营公司。赶集网获得多少融资,鑫秀伟烨并没有拿到钱。同时,鑫秀伟烨自创立以来一直在亏损,到2012年已经亏损3000多万元,即使原告拿到了公司的股份也不值钱。

  4.拟上市因离婚受阻

  离婚诉讼的背后,是赶集网拟上市的进程,这也无疑放大了离婚诉讼的影响。然而,杨浩然并非个例。土豆网CEO王微也曾面临着相同的尬尴局面。

  2010年11月,土豆网首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上市申请。随后,土豆网CEO王微的前妻向其提出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这一诉讼涉及了土豆网下属的一家全内资核心公司,是土豆网的主要利润中心。上市进程因此受阻。

  赶集网如今也遭遇一样的局面。此前,王红艳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正是由于王红艳和杨浩然的离婚系列案牵扯到一家有上市打算的公司,案情才会如此跌宕,因为诉讼牵扯到多方利益。如果法院判股权转让无效,股权恢复到杨浩然名下并作为待定夫妻财产后,可能会被法院做出财产保全,导致赶集网上市计划受挫。

  “白玉兰”股权与家事研究中心在其一份研究报告中分析认为,“对企业家、公司、风险投资来说,都需要重视婚姻对公司、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研究报告建议,创业者要注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明确约定,在界定婚前财产后要进行必要的公证或约定,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在风险投资进入公司是或者上市前,股东与配偶、公司、其他股东等签署相关协议,以保障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

扫一扫关注苏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