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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资公司内部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办

1、公司债权人对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请求权

2、公司债权人对负有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的请求权

3、公司债权人对负有责任的其他股东(含发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请求权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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