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苏州律师 > 律师文集 > 债权债务>正文

借款已还清的收条怎么写

来源:苏州律师 网址:http://www.szvipzmls.com/ 时间:2022-07-27 14:07:55

分享到:0

  在民间借贷当中如果当事人归还了自己所借贷数额后应当要求出借人写一张收条确保对方已经确实收到借款,以避免日后纠纷。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款已还清的收条怎么写

  借款还款收条要写明题目(收据)、还款人、收款人、金额、日期、事项描述等内容,对方要签字,能盖章或按手印更好。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收条今收某某归还欠款大写人民币元xxx整(小写xx元)。截止目前,某某尚有余款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未还清。(本条为举例,写的时候以实际为准)收款人:xx年xx月xx日

  

借款已还

 

  二、借条还清了怎么写

  对方借条丢失,已还款的。

  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注明已经收到偿还某年某月某日所借之款。 若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在转账时可以备注以上信息。

  一旦出借人再次要求或者提起诉讼的,可以主张已经偿还。 债务还清证明证明范文: 还 款 证 明今收到 借款金额¥ 元,借款期限为年日起至年日止,且于年月日将借款已全部还清。

  双方自年日起已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特此证明欠款人:收款人: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三、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收条的话,对于借款人而言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出借人随时可以拿着借条进行起诉,到时借款人则无法证明归还借款的问题。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扫一扫关注苏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