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苏州律师 > 律师文集 > 刑事辩护>正文
分享到:0

   核心内容:公民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获准和中止法律援助呢?又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呢?如果是终止法律的援助,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民获准和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2、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失业救济标准,或者能够提供其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证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或是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体形式包括解答咨询、调解、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以及办理公证等。

   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

   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抚恤优待金领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救济证明的;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及抚恤金的;

   申请人是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应终止法律援助:

   1、以欺诈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

   2、获得足以支付律师费用的资产的;

   3、有新证据证明给予法律援助的理由不再成立的。

   ■ 诉讼费计算方法和缴纳标准

   ■ 人民法院职责和常见职能机构

   ■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 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扫一扫关注苏州律师